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永市场监管食监〔2023〕5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1
- 有 效 性:
各监管所:
现将《永定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永定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省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项目,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细化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深化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23〕17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对食品生产领域的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开展整治,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走深走实,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落细落实。
二、整治内容
(一)聚焦重点品种
根据我区食品行业的特点、区域分布及2022年以来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情况,决定把粮食制品、米面制品、肉制品、糕点饼干、酒类、灵芝食药物质试点生产产品等风险较大食品,作为2023年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整治品种。
(二)狠抓重点问题
主要针对下列重点产品的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开展整治。
1.粮食制品及米面制品。铅、镉等重金属,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等问题。
2.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原料肉或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非法添加“瘦肉精”,磺胺类、沙星等兽药超标,滥用防腐剂,微生物超标,使用价低的鸡鸭等禽肉冒充价高的猪牛等畜肉,猪血鸡血冒充鸭血等问题。
3.糕点、饼干。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微生物超标,过氧化值超标,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问题。
4.酒类。白酒:使用非食用酒精,塑化剂污染,滥用甜味剂,白酒年份酒不真实标注、串香白酒以次充好、过度包装等问题;配制酒:非法添加那非类物质,非法使用中药材、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虚假宣称功能等问题;黄酒:违规添加甜味剂,使用酒精、焦糖色素、冰乙酸等物质勾兑等问题。非法添加那非类物质,非法使用中药材、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虚假宣称功能等问题。
5.灵芝食药物质试点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过程灵芝含量(灵芝原料投入量)不规范等问题。
(三)落实重点措施
1.摸底排查。各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照重点整治食品类别,筛查、梳理辖区内整治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同)名单、主要问题清单,建立台账。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纳入日常监管重点。一要做好包保等级为C级的小微企业、小作坊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培训,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本领不强的问题;二要督促企业落实人员任命,依法依规配齐配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三要督促企业落实“三件事”,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杜绝记录不实问题的发生,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细化风险管控清单;四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在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安知识抽考;五要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或企业,采取集中约谈、单独约谈等形式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3.开展“靶向诊疗”服务。根据2022年以来抽检不合格企业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食品安全技术帮扶与服务;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应用HACCP、ISO22000等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一要明确重点检查对象,以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及2022年以来抽检不合格企业作为重点,根据重点食品类别、重点问题,从进货查验、过程控制、贮存交付、产品检验和全程记录等环节检查存在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二要综合现场检查、材料检查情况,运用物料平衡法,详细研判,深入分析。三要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12345(12315)热线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线索。
5.全面从严执法。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推进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主观恶意实施的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重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落实闭环监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涉及案件的,立即转入案管系统;企业整改情况可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23年7月起至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 区局结合永定实际,细化目标措施,制定落实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要按计划分步骤做好企业摸底排查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开展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培训,组织风险评价,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对专项整治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风险隐患再发生,不断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监管措施。各监管所要按照辖区重点食品品种,细化重点食品的监管任务和具体措施,因时因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局将组织重点食品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准确掌握重点食品监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监管所应于 2023 年 10月31日前上报重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至区局食品股。
联系人:邱弘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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