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6:3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九一大街89号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综合股

电话:0597-5822321

邮编:364100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2年度永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办要求,及时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食品抽检信息3条,在省、市、区各类报刊杂志发布信息1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严格依照《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机制》《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发布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相关信息,强化公开渠道功能,畅通主动公开渠道,完善线上线下公开查询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依托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合理构建市场监管公开栏目,逐步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促进各业务系统与网站信息共享。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所、直属单位的绩效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2.社会评议

始终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股、所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是队伍人员稳定性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三是组织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对各股、所、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使各股、所、直属单位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