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永定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1:2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审计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

  电话:0597325632

  邮编:364100

  

  1.  

      总体情况

      

 

  2021永定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并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打造“阳光审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1.  

      主动公开

      

 

  1.2021年度永定区审计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5条,其中:2021年审计通知书25条(财政审计项目4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项目5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条、政府投资审计项目4条、其他审计项目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

  2.2021年度永定区审计局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度表信息30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项目5条、财政审计项目8条、企业审计项目1条、政府投资审计项目5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条、其他审计项目1条)。

  

  1.  

      依申请公开

      

 

  2021年审计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0条。

  

  1.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机关各股室和中心负责人协调配合,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严格局公文签发公开审批程序,逐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1.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永定政府门户网站、两馆查阅场所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文件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永定政府网站公开,定期将网站公开文件送至区档案馆、图书馆等两馆以供查阅。二是通过审计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门户网站开设了最新动态、党建工作、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内部审计等栏目,积极主动做好审计工作动态、机关建设、审计整改等动态信息的发布。

  

  1.  

      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需继续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大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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