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7〕22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http://www.fjyd.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综合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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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7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条例》和《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司法行政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关于落实“五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对我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将议定事项分解后的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规程包括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等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17年暂未公开规范性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3.推进管理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部门权责清单,以及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区司法局权责事项共40项,其中行政处罚 6 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他权责事项6项。
4.推进服务公开。一是公开权责清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简政放权文件精神,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司法局权责清单。二是公开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国家、省、市决定取消或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清理规范目录,及时梳理形成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调整事项目录。三是公开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放权事项。主动承接上级下放(委托)事项,对接取消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事项,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5.推进结果公开。2017年,按照省、市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及责任主体、统一公开的格式和公开时间、细化公开的内容,遵照上级要求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完成了我局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综合股,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强化监督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司法局2017年绩效管理内容,统筹考虑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制度机制建设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制定了《永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永定区司法局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永定区司法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环节进行规范,对依申请公开从受理、转办、答复到提供、归档等办理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容有序推进。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多渠道公开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群众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都按规定对外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诉求渠道、年检要求、注意事项、联系方式并附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及电子表格。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外,还在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同时窗口单位将公开内容印制成《办理规程》,统一放置在窗口前台或公共等候区以方便申请人取用。
2.规范网上公示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网上办事大厅已完成办件状态公开,所有办件的办理结果的内容可以在网上办件公示中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要类别为:简政放权、办事流程、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应急管理、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如局政务公开栏、局对外办事公开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带头宣讲法规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围绕群众关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增进理解、扩大共识。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是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历年累计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和信息报送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造成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的原因是: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获取信息的途径不畅通;由于不是专职人员,常常会因为其他工作而忘记更新信息。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围绕服务永定建设目标,严格“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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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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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5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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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5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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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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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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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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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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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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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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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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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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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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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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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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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
201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