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永定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0:5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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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定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化、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着眼于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主要领导抓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检查和更新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等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明确公开重点。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核对整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我局已完成对历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留了3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新增发布,优化制度供给方式。
  3.加强信息管理。重新修订《永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发布审核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流程,把好信息公开导向关,严防内容细节错误。落实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查,在公示人员名单等文件时,严厉杜绝涉密、涉敏、隐私信息的公开。对在政府网站发布的所有文章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错误表述文件1份。
  4.发挥职能作用。2023年,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共审查全区涉法文件67件,提出审查意见110条,共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出台涉及民营经济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认真排查汇总,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试用期已过的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1条。公开重点为部门动态、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进驻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动入库数据更加完整,助力实现全省数据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信息化支撑、服务社会的作用。保持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12348”法律咨询热线畅通,及时更新局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公示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法律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政务信息公开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问题,督促相关股(办)对标抓好整改落实。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位置设置了举报信箱,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工作,实现群众监督“零距离”。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政务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区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严格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动态更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信息公开时效性较差;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严谨,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质量有待提高。2024年,我局将针对这些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做到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提高服务社会公众能力同时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收集梳理、及时纠偏等制度,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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