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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09:43

永定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综合股联系。

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16号

联系电话:0597-5832158

传    真:0597-5935022

电子信箱:ydsf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定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互动交流实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布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2.规范工作制度。依据新《条例》和永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完善制定了《永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永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永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3.提高公开质量。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法律法规和身边的事。

4.推进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公开。2022年以来,我局共审查涉法文件103件,提出审查意见234条,共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9件。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出台的现行有效的19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认真排查汇总,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试用期已过的5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在永定区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条。重点对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区司法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综合股,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助“线上+线下”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线上”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为主,以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为辅。“线下”以局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为主,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分发宣传单为辅

(六)监督保障情况

区司法局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和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局办公楼一楼沿街醒目位置设置了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检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公开形式单一;三是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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