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关于印发《永定县人事局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11-12 14:31

本局各股室,退管办、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永定县人事局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永 定 县 人 事 局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  送:市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存档


永定县人事局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强化机关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高效、务实、廉洁,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的范围及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办、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局领导的考核以县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准)。

二、考评重点

1、各股室、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任务;                                 

2、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分解落实到股室的工作任务;

3、市人事局工作部署分解落实到股室的工作任务;

4、本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5、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三、考评办法

(一)设立考评工作小组

成立局考评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人秘股同志为成员,负责考评情况的收集、汇总、统计、公布等具体工作。

(二)考评程序

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实行平时考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集中考评为主。平时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并于半年进行工作小结,年终统一集中进行年度目标量化管理考评。考评程序为:每位干部进行自评及互评;服务对象测评;局务会综合审定。

(三)考评内容与计分办法

考评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计分,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考评目标40分,个人综合考评目标60分。业务考评目标主要指体现各岗位职能职责的工作任务。属定量要求的按完成数量的百分比计分;属定性要求的按全面完成(100%)、基本完成(80%)、部分完成(50%)、未完成(0%)计分;有时限要求的按准时完成(100%)、未按时完成(50%)、未完成(0%)计分。综合考评目标是指各股室同遵循、同完成、同考核的工作任务。(见附件1--3)

(四)出勤考评

出勤率的计算由局领导轮流不定期督查的数据提供,局领导每周向人秘股提供至少一份有效督查结果,并签章。每月统计结果由人秘股在工作例会上公布。

(五)奖励加分与失职扣分

1、奖励加分:

1)某项工作争先创优,获国家、省、市、县奖励凭奖牌、通报等证明材料,分别加10、8、6、4分;

2)对在各级开展的竞赛活动中获奖的个人按国家、省、市、县、局分别加6、5、4、3、1分。

2、失职扣分:

1)被省、市、县纪委及机关效能办明察暗访发现打游戏、炒股票或上班时间无故外出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取消该责任人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2)因工作原因,被中央、省、市、县、局通报批评的,按每人每次分别扣10、8、5、3、2分,并取消该责任人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3)因自身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每人每次扣5分。

 ( 4 )服务对象评议扣分。把24个乡镇人事专干及部分县直单位人事专干和人事监督员列为服务对象,年终请服务对象统一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评议内容分为两项:满意、不满意。满意项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项分为态度不好、办事拖拉、脱岗现象、业务不熟、吃拿卡要、办事不公、其它等情况。得不满意票按梯度扣分。服务对象评议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率达5%及以下,则总分扣1分,其中一张不满意票加扣1分;服务对象评议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率达5%--10%,则总分扣2分,其中一张不满意票加扣1.5分;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率达10%以上,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四、总分计算

按业务考评分、综合考评分、奖励加分三项之和减去所扣分数即为总分,考评对象按考评分从高到低,按超过优秀指标人数的40%差额提交局务会审定。

五、否决项目

违反计生、综治及严重违背人事工作纪律者均一票否决。

六、考评结果运用

实行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推荐提拔重用挂钩,奖金按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发放。

本办法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由局考评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综合考评表;

    2、业务考评表;

   3、永定县人事局服务对象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