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府信息、新闻稿件发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永人社〔2017〕107)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一)初审(一审):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负责审核信息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逐字逐句审读,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复审(二审):由分管领导承担,在全面了解信息稿件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中心主题、质量和表现形式等,进行原则性审核。
(三)终审(三审):由主要领导承担,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并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新闻稿件发布。
二、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
指定我局政府信息、新闻稿件公开发布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总编辑。总编辑要对信息内容的创作、发布、传播活动负总责;发布的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要切实加强网评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