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
时间:2022-09-29 08:4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中心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

  (一)组织领导。落实组织领导;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必要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能。

  (二)主动公开。规范编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规范编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

  (四)公开协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事先沟通、确认;公开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五)公开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过程中增加公开方式审查程序;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六)年度报告。规范编制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七)公开方式。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政府热线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的适当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八)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及时报送、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四、考核标准、方式和程序

  (一)评分标准。实行量化标准,各考核项目(分项)没有扣分因素即得分。

  (二)考核方式。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督查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进行部署;第三方测评机构根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内容等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开展网上测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考核结果报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