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2 1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7〕222号)要求,汇总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永定”(网址:http://www.fjyd.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永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

  联系方式:

  地   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银河路8号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办公室

  邮   编:364100

  电   话:0597-5832738

  传   真:0597-5932738

  一、概述

  2017年,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118号)以及《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林综﹝2016﹞28号)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关于落实“五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对全区林业工作会议、局党组、局务会和全区林业工作要点作出的决策部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议定事项分解后的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对林业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落实情况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二是推进林业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规程包括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流程图、期限以及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相关表格均在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将新策划重大项目门在户网站上公开招商,促进了投资15亿元的竹缠绕管道制造项目的签约和当年开工,投资3.8亿元的生物质+垃圾处理新型环保电站项目签订投资意向书。三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17年共公开规范性文件17件、政策解读信息5条,公布废止、失效文件7件。

  2.推进执行公开。一是重大工程项目公开。配合实施项目落地攻坚战役,抓好林业重大项目和服务全区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情况公开,将重点项目的用林需求情况、用林报批流程和需提交材料和用林报批情况等主动进行公开。2017年,审核同意征占用林地永久项目26个、面积109公顷,临时项目4个、面积4公顷,及时办理项目用地上林木采伐证,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进行公开。二是林业重大改革任务公开。2017年,将天然林保护改革及停伐补助政策、林业金融服务改革政策及林权抵押贷款、小额贴息贷款办理流程、森综合保险政策等作为重点进行公开。2017年,全区98.7万亩天然商品林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已完成天然商品林地面积核实、行政责任书、补助协议签订等工作,林木所有者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林权抵押贷款405万元,林业小额贷款1297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23.26万元;全区森林参保面积251.3438万亩,获得森林保险理赔414.015万元。

  3.推进管理公开。一是积极推广全流程网上办事,实行网上审批,林业局3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100%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二是推进“随机抽查”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市场执法事项和其他执法事项全覆盖,确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和环节,进驻中心所有事项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所有事项统一在3个环节内,积极推行“一审一核”。

  4.推进服务公开。一是公开权责清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简政放权文件精神,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林业局和林业站权责清单。二是公开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国家、省、市决定取消或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清理规范目录,及时梳理形成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调整事项目录。梳理公布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4项,梳理公布第三批“一趟不用跑”16项,“最多跑一趟”10项,形成“十类清单”,开展“减证便民”,取消收取证明材料事项6项,并全部对外发布。三是公开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放权事项。主动承接上级下放(委托)事项,对接取消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事项,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5.推进结果公开。一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国有林场改革、精准扶贫、林业安全生产等重点信息的发布。2017年,共发布林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4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4条,国有林场改革信息3条、林业资金信息5条、扶贫脱贫信息3条、环境保护信息16条、林业安全生产信息6条。二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公开林业局2017年预算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办法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林业资金信息和政策信息以及资金绩效考评情况。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下发《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林﹝2017﹞88号),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单位,深化“局公开办督促协调,牵头股室分工负责,逐级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相关成员,并由局综合股股长担任政务公开办主任,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强化监督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林业局2017年绩效管理内容,统筹考虑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我局切实强化制度建设: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制定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汇编》,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收录其中。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受理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发布前,必须由综合股股长(保密办主任)、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和局长进行核密,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四是强化源头把关制度。在发文办理过程中,起草人必须提出密级和是否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建议,综合股在核稿时必须按规定核定秘级和公开属性,签发人对综合股的核定密级和公开属性有异议时,必须签署重新核定意见,以签发人意见为最终意见。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多渠道公开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群众、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都按规定对外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诉求渠道、年检要求、注意事项、联系方式并附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及电子表格。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外,还在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同时窗口单位将公开内容印制成《办理规程》,统一放置在窗口前台或公共等候区以方便申请人取用。

  2.规范网上公示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网上办事大厅已完成办件状态公开,所有办件的办理结果的内容可以在网上办件公示中查询。

  3.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开展全流程网上办事竞赛活动,逐月通报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举办“省网上办事大厅拓展提升培训”,动态管理并及时发布网办事项清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详见附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97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权力运行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内容涉及林业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林业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内容涉及林业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部署、落实、完成情况;林业行政许可类信息9条,内容涉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以及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内容涉及项目落地攻坚战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内容涉及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助等为民办实事项目;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内容涉及脱贫攻坚战役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条,内容涉及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林业生态资源培育保护等;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内容涉及疫病防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内容涉及林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形式包括:

  1.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yd.gov.cn)公开97条。

  2.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播刊发政府信息33条,其中:市级以上报刊刊发5条(省部级3条,闽西日报5条,部分信息有重复刊发),区级以上电视台播发信息5条,区级以上网站公开信息25条。

  3.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林业局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便民渠道公布信息76条次。

  4.通过区图书馆、档案馆公开查阅信息97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我局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明确局政策法规股为政策解读的责任股室,在规范性文件发布时同步发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局领导参加在线访谈1次。同时,印发各类办事指南在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分发。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督办机制。对涉林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依法明确回应主体是区林业局及其相关股室,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确保在应对林业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2017年,共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6次,内容包括:湖坑下黄水库项目使用林地、龙潭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棉花滩库区乡镇天然林停伐补助和林权管理有关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繁重,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1人且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一些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林业干部培训科目,加强对行政事业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为林农和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的部分信息以多种途径公开(通过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公开,福建永定门户网站公开以及报刊公开等)。

  (二)附表(详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18年1月2日

  (本件主动公开)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7

9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7

9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