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09:21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林业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银河路8号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综合股。

  电话:0597-5832738、5833738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涉林领域重点工作,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持续推进各类涉林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林业系统政府信息透明度,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面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为永定区林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1.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覆盖,全年累计主动公开12条。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3次,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在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各阶段审查人员,责任到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信息审查责任,把好保密审查关。发现涉及敏感关键词的信息,提示相关人员再次审查,今年以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3.强化林业政策解读。着力完善丰富解读方式,全面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针对当前林业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印发相关林业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在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供服务对象索取。同时,我局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

  4.重点提升行政权力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调整公开本年度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公开林业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权责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审批服务指南、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便民便企服务。同时,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内容,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区林业局通过龙岩市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598条。

  5.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区林业局通过龙岩市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28条。

  6.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2件,未发布涉密信息。

  7.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12件中: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2件。

  8.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形式包括: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全文电子化公开12件;通过区图书馆、档案馆查阅点公开信息12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托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机构、申请要求、申请渠道、申请时间等各项申请流程,详细注明依申请公开各类注意事项,服务群众进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核,所有上网信息都在发布前经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检测,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的要求,校对无误后方可上网发布。二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对公开内容、拟稿人员、审核环节全部登记留档,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在可公开范围内,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龙岩市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平台建设,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将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等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公开栏目上,同时为方便市民查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并由专人将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可查。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对格式规范、内容把关和隐私排查做出明确规定,对上传信息做到“三较三审”,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公正性,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全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2023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也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查缺补漏,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机关新形象为目标,全方位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