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林业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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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4号)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指南》和《目录》,依法依规明确林业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林业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林业部门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落实股室、单位政务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加强督查评估。推行“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龙岩市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平台等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便利化,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1.政务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公开制度,落实公开要点,充分发挥以林业局门户网站为主的政务信息公开载体作用,展现林业成效、解读林业政策、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二是强化网络安全和舆情管控。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网络安全和舆情管控,通过强化宣传、主动公开林业信息、加强互动交流等方式,严格管控各类网络舆情,维护林区的安定稳定。三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拉进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人民群众对林业的认同感,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及时更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1次。
2.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区林业局通过龙岩市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92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简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区林业局通过龙岩市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627条。
4.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28件,未发布涉密信息。
5.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28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件;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1件;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5件。
6.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形式包括: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全文电子化公开28件;通过区图书馆、档案馆查阅点公开信息28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本年度收到公开申请1件,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申请林业相关的档案材料,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该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已答复告知申请人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到我局档案室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和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进一步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明确各股室责任,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确保信息公开准确。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人事信息、行政处罚等,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编辑、审核、发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龙岩市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平台、“互联网+监管”、“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形式,积极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时,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此外,强化技术服务支撑,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为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林业各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对于考核评定优秀的股室、单位,由林业局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存在问题、考核评议较差的股室、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社会评议。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建立和完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社会评议活动由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评议结果向全市公开发布并作为被评议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依法行政,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成立局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日常事务,加强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涉林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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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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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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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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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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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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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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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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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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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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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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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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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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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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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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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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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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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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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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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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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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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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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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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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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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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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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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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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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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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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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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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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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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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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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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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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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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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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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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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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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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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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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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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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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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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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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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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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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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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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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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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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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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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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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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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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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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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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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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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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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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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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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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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但还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拓展不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推进各类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改变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入分析、解读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创新举措等内容。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多载体、多渠道的工作思路,多举措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3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