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时间:2025-10-30 08:56

  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地)发展相关规划。起草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全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三)负责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各类公益林、天然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保护地的开发利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及全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承办全区重大、复杂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我区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核我区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组织、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林业金融服务工作。(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推动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态扶贫相关工作。(八)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推广应用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十)监督管理林业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区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对新建、改建、技术改造的林业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工作。(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推广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地)标准化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二)监督管理林业调查、评估机构,实施全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龙岩市永定区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作业设计调查;负责组织开展以森林经营和保护为目的的林业专业调查。(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1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宣传、信息、信访、效能和绩效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生态文化建设、林区稳定、林业系统诚信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及党组(扩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系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新建、改建、技术改造林业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9〕43)

  综合股(加挂人事教育股牌子)

  谢庆辉

  5832738、5833738

  永定区银河路8号,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

  拟订林业和草原(地)发展有关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开展林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决算,提出林业和草原(地)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按权限监督管理区级林业和草原(地)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地)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区级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有关工作。对新建、改建、技术改造的林业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股

  钟金铨

  3358023

  3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林地、草原和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林业金融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木竹产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木竹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指导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布局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和草原(地)外经贸和闽台林业交流合作。承担森林旅游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地)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林业和草原(地)标准化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相关地方标准。承担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

  林业改革和科技产业发展股

  廖艳林

  3358013

  4

  负责拟订造林绿化、草原(地)保护规划,负责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及其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和草原(地)的培育。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与苗圃(含林草种子储备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资源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负责拟订国土绿化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营林绿化股

  邱学进

  3358029

  5

  负责拟订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草原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各类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依法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指导基层林业站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划定管理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有关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区级以上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各类重要湿地审核和申报,提出重要湿地名录及其调整管理意见。组织监督指导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组织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立与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及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申报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我区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开展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贯彻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指导林业法制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和听证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林业行政执法重大问题和跨乡(镇、街道)执法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承担区级林业行政许可职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林业系统普法宣传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林政资源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牌子)

  杨开繁

  3358020

  6

  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的政策措施、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组织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股(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牌子)

  王金阳

  583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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