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4-10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永财教〔2025〕12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4
- 有 效 性:
根据《关于做好我区春季、秋季建档立卡贫困户区外就读学生调查摸底及大学生学费奖励工作的通知》(永脱指办〔2019〕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学费奖励资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乡镇(街道)已提交申请的全日制本(专)科建档立卡脱贫户在校大学生(具体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助标准
每位学生每学期1000元。
三、发放方式
奖励资金按学期集中支付,由区财政局核拨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再划拨至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补助资金到财政所后必须一周内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不得滞留,不得发放现金,以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四、档案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建档立卡脱贫户高校学费奖励资助材料的建档工作,按年度建立档案,确保其准确、完整。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脱贫户高校学费奖励资金汇总表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