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4-10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永财教[2025]19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 有 效 性:
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下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在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基础上,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比对名单或通过学校评审认定、调查认定等方式再确认,进行动态调整。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65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经费安排详见附件)。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实行集中支付,由国库转至教育局,再由教育局委托经办银行直接存入学生资助卡账户。
三、各校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4〕19号)精神,做好资金发放过程性材料的建档工作,规范化管理学生资助档案。
四、各校应保管好相关资料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永定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下拨汇总表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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