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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04-1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永财教〔2025〕9 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8
  • 有 效 性:
关于下拨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5-13 08:48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相关学校:

为更好地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现将2025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下拨(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

二、补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补助标准。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补助方式

由区教育局委托银行,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卡,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数民族学生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2〕15号)执行。

 

附件:

1.永定区2025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下拨汇总表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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