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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04-10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永财教〔2022〕29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教育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8
- 有 效 性:
关于预拨2022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相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永财预〔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补助经费按照2022年春季学期下拨资金的50%预拨给你校(详见附表)。请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附件:永定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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