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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04-10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永教审改〔2020〕19 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8
- 有 效 性:
关于公布龙岩市永定区金孔雀艺术培训中心(万星校区)设立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相关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龙岩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2020年11月5日, 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设立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的“龙岩市永定区金孔雀艺术培训中心(万星校区)”进行了评估。评估小组对照相关标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认为该培训机构基本达到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同意设立“龙岩市永定区金孔雀艺术培训中心(万星校区)”。
以上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4日在永定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教育局机关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电话:0597-5938368),公示期间无异议,即予以发证。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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