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17-3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永交办【2026】19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5
- 有 效 性: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以及《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的函复》(龙永编办〔2025〕75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4月26日公布的《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永交办〔2023〕41号)进行调整,具体为:调整实施主体其他权责事项1项;新增权责事项11项(含12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含2个子项)、公共服务(9)项(含10个子项);调整权责事项27项(含44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子项及事项类别8项(含8个子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子项为权责事项5项(含5个子项)、行政许可调整子项为权责事项7项(含11个子项)、调整合并2项行政许可的子项(含5个子项)、调整拆分1项行政许可事项为2项(含6个子项)、调整权责事项名称4项(含10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含9个子项),公共服务1项(含1个子项),调整取消1项行政许可的2项子项;调整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的子项12项(含18个子项);取消权责事项16项(含39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含19个子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含7个子项)、删除重复项1项、市级权限收回事项9项(含12个子项)。
调整后事项如下,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161)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39)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36)项。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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