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赖大彬陈建平李达才陈珺范泽华程培灿钟福辉伍建雯张灵健
永交办〔2022〕74号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主体
本指引适用于交通运输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包括区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他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
二、重点公开事项
(一)公路工程基础设施:重点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及资金拨付等信息;农村公路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竣工验收、施工作业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护管理信息;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等。
(二)道路运输:重点公开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场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证核发、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经营资格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及途经线路备案等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相关服务信息等。
(三)其他依法依规应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渠道和方式
坚持需求导向,综合运用政府公报等纸质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以及其他新媒体等网络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场站等服务场所以及项目实地等多种渠道,灵活采取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等多种方式,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四、工作要求
本指引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重点公开事项作出了基本要求。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开内容,不断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参与等工作机制,及时传递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附件:永定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目录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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