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人秘财务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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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2020年,我局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明确法规审批股为政策解读的责任股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督办机制。对涉及土地征收、不动产权登记、个人建房、规划、地质灾害等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依法明确回应主体,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三是增加解读回应效果。2020年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关于不动产登记、规划等热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门股室(法规审批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收集材料,及时给予答复。今年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136件,按时答复率100%。
2、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对局党组(党委)会议作出人事调整、评先评优等决策部署,通过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栏将议定事项及时公开;对土地征收、用地报批、规划、地质灾害等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探索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2020年,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39条。四是加强三大攻坚战役信息公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役”,重点做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等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共主动公开1条信息。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改善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所有事项审批流程均统一整合在3个环节内,积极推行“一审一核”两环节制。压缩办事时限,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40%以内。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在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39条,公开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158条。精简申报材料,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六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土地征用的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共公开存量用地信息、土地征用、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注销、延期)等各类公告36条。七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落实自然资源局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3、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审批事项的办理规程包括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流程图、期限以及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相关表格均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受理的各类办件总共1117件。其中:采矿权变更登记7件、采矿权变更登记(名称变更)3件、采矿权转让登记8件、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个人建房)63件、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14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6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1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核发(设计方案审查)2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核发(设计方案审查)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审批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道路、管线工程及其他类)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物类)1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3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划拨决定书核发2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划拨用地)9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5件、矿业权抵押备案2件、临时用地审批8件、设施农用地备案14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包括住宅小区)审核767件。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法规审批股(窗口)将公开内容印制成《办事指南》,统一放置在窗口前台或公共等候区以方便申请人取用。
4、提升公开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指南》《目录》和相关配套措施,按法定时限发布政府信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把政务公开纳入自然资源局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密审查台账和移交“两馆”交接台帐。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结合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一是领会各级文件精神。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奠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人秘财务股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股室认真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措施及责任分解立项的通知》(永政办〔2020〕15号)及《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股室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二是认真编制事项目录。2020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先后下发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专题学习,认真梳理编制我区事项目录,结合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标准,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梳理出符合我局实际的城乡规划领域和征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截至9月底,已完成涉及城乡规划领域和征地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分别为: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类信息数3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数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数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数3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2件(分别为网络申请1件和信函申请1件),均不属于我局提供的政府信息,已按时回复办结。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规范局公文签发公开审批程序,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8件,通过区图书馆、档案馆查阅点公开信息48件,通过“永定新闻网”,永定电视台等多个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条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公布信息85条次。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发文办理过程中,要求拟稿人先提出密级和是否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建议,人秘财务股在核稿时按规定核定秘级和公开属性,签发人对人秘财务股的核定密级和公开属性有异议时,须签署重新核定意见,以签发人意见为最终意见。同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均由人秘财务股股长、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和局长进行核密,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从源头上消除泄密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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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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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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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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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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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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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12 |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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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7 |
+58 |
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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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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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 |
+36 |
90 |
|
行政强制 |
2 |
+2 |
3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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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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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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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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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57652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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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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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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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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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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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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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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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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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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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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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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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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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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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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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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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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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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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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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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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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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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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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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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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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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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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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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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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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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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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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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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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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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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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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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公文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够,业务培训协调配合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文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建设,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回应和公开工作;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切实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有序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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