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8〕84号)要求,汇总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人秘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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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年,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永定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安全生产、为民办实事、土地征收、土地报批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和管理自然资源的能力。2018年,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工作规则类5条、规划计划类4条、行政许可类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2条、环境保护公共管理安全生产类3条、为民办实事类8条),发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类信息42项,发布各类土地征收公告18条,发布采矿许可证信息8条,公布各类审批办件466 件【其中:个人建设用地审核报批(使用非耕地)107件、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153件、采矿权变更审批(开采矿区范围、方式规模变更)1件、采矿权变更审核(开采矿区范围、方式规模变更)4件、采矿权转让(含名称变更)3件、采矿权延续审批5件、采矿权延续审核5件、采矿权注销审核4件、2000坐标转换审批32件,审核24件,采矿权变更审批(名称变更)1件、采矿权变更审核(名称变更)2件、采矿权注销审核4件、转让(含名称变更)3件、采矿权延续审核5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修编53件、建设用地预审35件、建设用地供应审核报批19件、设施农用地备案2件、临时用地审批0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4件】。同时,在原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从2018年1月起,新增了一个重要的公开渠道,即在“永定国土”(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现已更名为“永定自然资源”,下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政务信息。
(二)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信息要求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发文办理过程中,要求拟稿人先提出密级和是否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建议,人秘股在核稿时按规定核定秘级和公开属性,签发人对人秘股的核定密级和公开属性有异议时,须签署重新核定意见,以签发人意见为最终意见。同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均由人秘股股长、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和局长进行核密,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从源头上消除泄密隐患。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它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秘股,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3.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4.列入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2018年绩效管理考评方案,并逐步加大考核权重。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多渠道公开审批事项。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群众、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均已按规定对外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诉求渠道、年检要求、注意事项、联系方式并附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及电子表格。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外,还在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同时,局行政审批股窗口将公开内容印制成《办理规程》,统一放置在窗口前台或公共等候区以方便申请人取用。
2.规范网上公示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网上办事大厅已完成办件状态公开,所有办件办理结果的内容可以在网上办件公示中查询。
3.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继续推行“一趟不用跑”(27项)、“最多跑一趟”(53项)等全流程网办事项,动态管理并及时发布网办事项清单。
(四)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力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1.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将自然资源资金预决算、土地征收、用地报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为民办实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出让政策上网公开;
2.政策解读情况: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主动做好脱贫攻坚、项目落地、生态环保等“三大战役”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3.舆情回应情况:2018年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关于土地征收、不动产权证等热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门股室(法规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收集材料,及时给予答复。今年收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38件,按时答复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详见附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动公开的44条信息中:工作规则类5条、规划计划类4条、行政许可类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2条、环境保护公共管理安全生产类3条、为民办实事类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形式包括:2018年,我局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定新闻网”等网站,以及“永定国土”微信公众号、永定电视台等多个方面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我局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明确局法规监察股为政策解读的责任股室,在规范性文件发布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督办机制。对涉及土地征收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依法明确回应主体,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变动后新进人员业务不熟悉,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相对稳定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其切实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负责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回应和公开工作;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切实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公开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有序的开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月8日
附表: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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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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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4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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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4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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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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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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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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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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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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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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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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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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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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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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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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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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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