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02-2600-2026-00072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6〕70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4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2024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6-08-24 10:54

  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2024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6年8月14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26〕67号),项目代码:2407-350803-04-01-495818。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2024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定区金丰溪流域古竹乡、陈东乡、高头镇、岐岭镇、湖坑镇、大溪乡、湖山乡、下洋镇等8个乡镇。项目建设拦截灌溉沟共约2582米,河道生态缓冲带约28772平方米,人工湿地约14828平方米、河道清淤约9004立方米,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6720米,净化罐治理43座、资源化回用站6座等。

  三、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管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建造标准为: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2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2015);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ECS01:200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规范》DB33/T 2329-2021;

  《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

  国家其他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性意见。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2450.55万元,其中工程费2180.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8.29万元、基本预备费71.37万元。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2023.7856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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