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2-2600-2026-00072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6〕70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4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2024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6年8月14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26〕67号),项目代码:2407-350803-04-01-495818。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2024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定区金丰溪流域古竹乡、陈东乡、高头镇、岐岭镇、湖坑镇、大溪乡、湖山乡、下洋镇等8个乡镇。项目建设拦截灌溉沟共约2582米,河道生态缓冲带约28772平方米,人工湿地约14828平方米、河道清淤约9004立方米,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6720米,净化罐治理43座、资源化回用站6座等。
三、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管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建造标准为: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2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2015);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ECS01:200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规范》DB33/T 2329-2021;
《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
国家其他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性意见。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2450.55万元,其中工程费2180.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8.29万元、基本预备费71.37万元。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2023.7856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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