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2-2600-2026-00069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6〕67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4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2024年二期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7-350803-04-01-495818)
二、项目业主: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金丰溪流域古竹乡、陈东乡、高头镇、岐岭镇、湖坑镇、大溪乡、湖山乡、下洋镇等8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生态氮磷拦截灌溉沟约2582米,河道生态缓冲带约28772平方米,人工湿地约14828平方米、河道清淤约9004立方米,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6745米(采用DN200、DN300的HDPE管),一体化资源净化罐治理43座、资源化回用站7座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评估主体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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