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0:5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发改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永定区政府办公大楼六楼609室

电话:0597-5834023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落实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了98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项目批准备案发布了9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

2.加强政策解读。对我区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对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等政策进行解读说明永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政策进行解读。

3.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永定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区级行政事业收费单、区级实行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清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永定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等价格与收费政策

4.简化审批流程,打造优质服务平台“三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实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 、“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并联审批。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前,实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后,即予以审批。

5.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信息公开。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永定政府网公布了《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永发改体改20221号),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区审改办印发了《关于转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审改办〔20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要求,2022年12月以区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永政办规2022〕14)。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永定区水电气广电网络”联动报装“一件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营商〔20221号)、龙岩市永定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永营商〔20222)。《岩市永定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于印发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数”评办法的通知》(永营商〔20223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由人秘股负责信息公布工作,按时报送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季报及年度报告,发布信息前需要填写先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未建立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另外永定区政府大门右侧宣传栏设有发改部门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都会张贴最新的政策文件。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我局已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相关股室的绩效考核内容。

2.社会评议

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特别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和征求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相关情况。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及各股室(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秘股。不定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由局人秘股责令信息提供人员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政策解读形式、解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