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时间:2025-10-24 11:20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自然资源、林业、水利有关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负责永定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职责。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相关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内市容环境、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和自然资源、林业、水利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指导督促工作。

  (七)负责永定区城市建成区市政主次干道政府性投资的道路、桥梁、路灯、雨水管道、人行道、人行天桥、下穿通道、隧道、人行地道、夜景设施等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审批;负责对依附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上井盖等附属设施管线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永定区城市建成区城市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及管养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砍伐、移植,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园林绿化科研工作;负责协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管理、实施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审查、项目监管、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永定区城市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城市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市卫生保洁监管、政策标准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管;负责城市建成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及维护管养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征收工作。

  (十)负责城区防汛防涝、公园和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

  所管理,以及城市市政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指导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标牌标识及沿街立面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上的路标路牌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备案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制定全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推进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建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政维护管理方面(不含城市燃气、供水、污水)。新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市政设施、夜景工程)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后项目工程保修期内的质保由区住建局负责,工程项目质保期到期后,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接收并实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已投入使用并移交的市政工程项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改造工程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并组织实施。公建项目的楼宇等建(构)筑物的夜景工程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园林管养方面。城市建成区新建的园林绿化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后项目工程保修期内的质保由区住建局负责,工程项目质保期到期后,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接收并实施日常维护管养工作。

  (3)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建成区新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后项目工程保修期内的质保由区住建局负责,工程项目质保期到期后,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接收并实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关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职责分工。区林业局主管陆

  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及动物的监督、管理职责。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及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1

  综合股(加挂督察与信访股)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执法(公务)车辆管理与调度。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负责局机关资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装备器材;承担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落实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并组织督办;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对队容风纪、依法行政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负责拟订和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接访活动及12345便民热线交办事项办理;负责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办理信访复查相关事项。

  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4〕22号

综合股 赖晓艳 0597-3253811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枫北路西九巷12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

  市政维护与公用事业管理股(加挂物业管理股)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管理、保养、维护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设施维护技术创新研究及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工作;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图纸审核、竣工验收、新建道路的移交审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维护、改造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城市建成区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区公共路灯、夜景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行业职责;负责物业服务区域核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4〕22号

市政维护与公用事业管理股 李怀忠 0597-3253811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枫北路西九巷12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

  法制审核与行政审批股(加挂执法协调与安全监管股)

  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城市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工作。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永定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执法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局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及突发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与其他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交叉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负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指导、督促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4〕22号

法制审核与行政审批股 严莉冬 0597-3253811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枫北路西九巷12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