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207-11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永防办〔2024〕12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 有 效 性:
永定区防汛临灾预警叫应工作机制(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2022年武平十方“5·27”突发性大暴雨、2024年龙岩市“6·16”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能力,确保灾害来临时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处置有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机制。
1.2 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永定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暴雨、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或红色预警时的防汛临灾预警“叫应”工作。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预警“叫应”工作时,除遵循本工作机制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和预案要求。
1.3 工作原则
1.3.1 坚持统分结合、协同高效。区防指负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区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预警发布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灾害类别预警信息的发布,其中水文部门的预警信息由龙岩水文分中心负责预警“叫应”。
1.3.2 坚持谁预警、谁“叫应”。预警发布主管部门是预警的“叫应”主体,在发布橙色、红色等高级别预警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和“叫应”相关预警对象,做到快速高效、精准到位。
1.3.3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预警发布、“叫应”、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工作实现闭环。
2 工作内容
2.1 预警分类
区气象局负责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区水利局负责发布山洪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区防汛办(应急局)根据上述预警信息,加强会商研判,发布风险防范提示信息。
2.2 预警对象
橙色预警信息“叫应”到区防指有关成员和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红色预警信息“叫应”到区防指总指挥,区防指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汛情严重等特殊情况时“叫应”到受影响区域建档立卡群众。
2.3 预警方式
预警发布主管部门通过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开展预警“叫应”工作。区防汛办(应急局)通过电话、微信群、视频会议、点对点指挥调度函、重点防御工作提示函、联合预警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受影响乡镇(街道)进行预警“叫应”。
3 预警联动
3.1 响应联动
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Ⅱ级),区防指同步启动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常务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相关防御工作。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Ⅰ级),区防指同步启动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总指挥坐镇指挥,根据会商研判情况必要时提级响应;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联动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应对和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区域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休市等“四停一休”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当接到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区防指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立即跟进部署相关防御工作。
3.2 部门联动
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发挥“叫应”主体作用,督促指导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本行业系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要按照预案要求,落实本行业系统防范应对工作。
3.3 属地联动
受影响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到位、防范应对到位;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预案要求,组织防汛责任人立即采取行动,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安全。
4 工作保障
4.1 明确接收方式
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和建档立卡群众以及区防指成员的“叫应”接收方式(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要按照区防汛办统一格式要求,每年3月30日前报送区防汛办,并动态更新管理。区防指成员、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相关防汛责任人要确保汛期及其他重要时期24小时通讯畅通。
4.2 强化精准预警
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做好预警发布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得出;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递进式预警服务机制,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提升预警发布的时效性、精准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防汛办(应急局)会同区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复盘评估,持续提升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的科学性。
4.3 强化工作闭环
各乡镇(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分别督促指导受影响村(居、社区)和本行业系统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乡镇(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和区防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通过微信群或电话等方式回应落实预警信息接收及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乡、村防汛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采取的行动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后的反馈机制,确保预警、“叫应”和响应形成闭环。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要按照“1+1+N”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5 附录
附录 永定区防汛临灾预警叫应工作规则
|
序号 |
叫应 主体 |
预警 类型 |
预警 等级 |
叫应/报告方式(一种或多种方式) |
受叫应对象 |
受报告对象 |
|
1 |
永定区 气象局 |
暴雨 |
橙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有关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 |
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区防汛办主任 |
|
红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总指挥,区防指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建档立卡群众 |
区防指总指挥,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区防汛办主任 |
|||
|
2 |
龙岩水文分中心 |
洪水 |
橙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汛办主任,受影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防汛办负责人 |
区防汛办主任 |
|
红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总指挥、防汛办主任,受影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防汛办负责人 |
区防指总指挥,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区防汛办主任 |
|||
|
3 |
永定区 水利局 |
山洪灾害风险 |
橙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有关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 |
区防指带班领导 |
|
红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责任人、建档立卡群众 |
区防指带班领导 |
|||
|
4 |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 |
橙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有关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灾责任人、巡查监测人 |
区防汛办主任 |
|
红色 |
微信群、短信、传真、电话 |
区防指成员,受影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灾责任人、巡查监测人、建档立卡群众 |
区防指总指挥,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区防汛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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